1.工作前,要对设备作全面检查,确保压力表灵敏好用;焊枪和气带不漏气和无堵塞;各部管接头要紧固;气瓶上的两个防震圈和瓶帽齐全。
2.检查设备、附件和管路漏气时,只准用肥皂水试验。实验时周围不准有明火。
3.氧气瓶、乙炔瓶与明火的距离应在10米以上。如条件限制,也不准低于5米,并应采取隔离措施。
4.气瓶、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。乙炔管路接头等不准采用紫铜制作。
5.开启气阀门时,要用专用工具,动作要缓慢,不要面对减压表,但应观察压力表指针是否灵活正常。严禁用带有油脂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去开启气阀门。
6.点火时,焊枪口不准对人,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。
7.不准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、登高。
8.胶管长度一般为15米左右,不准使用过短或过长的胶管。接头处必须用专用卡子或退火的金属丝卡紧扎牢。氧气胶管为红色,乙炔胶管为绿色或黑色,与焊炬连接时不可错乱。
9.乙炔胶管使用中发生脱落、破裂、着火时,应先将焊炬或割炬的火焰熄灭,然后停止供气。氧气管道着火时,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,停止供氧。不准用弯折的方法来消除氧气胶管着火,乙炔胶管着火时,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胶管的办法来将火熄灭。
10.胶管如有漏气、老化、鼓包和变质者,不准使用。管内应保持清洁,不准沾有油脂。
11.气瓶内气体不能全部用尽,氧气瓶要保持0.5千克/平方厘米余压。乙炔要保持0.1千克/平方厘米余压。严禁乙炔瓶倾倒使用。
12.熄灭火焰时,焊炬应先关乙炔阀再关氧气阀。割炬应先关切割氧,再关乙炔和预热氧气阀。
13.禁止把胶管带放在电缆、高温容渣、高温管道和高温工件上或压在重物下。
14.不准将胶管和电焊用的导线敷设在一起,胶管经过行车道时,应加护套或盖板。
15.短时间休息,必须把焊炬的阀门闭紧。较长时间休息或离开工作地点时,必须熄灭焊炬,关闭气瓶阀门,除去减压器压力,放出管中余气,然后收拾胶管和工具。